涵江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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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涵江区农业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PT04120-1200-2016-00012
生成日期: 2016-11-28   主办单位: 涵江区农业局
内容概述/关键字: 涵江区农业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备注/文号: 涵农综〔2016〕201号

涵江区农业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涵农综〔2016〕201号

 

                             涵江区农业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涵江区农业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涵江区农业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局

2016年11月28日

 

 

 

 

 

 

 

抄送:市农业局。

涵江区农业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莆田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16〕296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农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农业系统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值班备勤,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全力维护农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所、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三、主要任务

1.全面部署冬防工作

即日起至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是今冬明春防火期,局属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应及时根据防火通告,组织开展节日防火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以人员办公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深入推进农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根据《住宿及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整治标准要求,落实“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措施,实现农业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彻底分离,加强动态监控,防止“三合一”现象的发生,严格源头控制,有效杜绝产生新的隐患。

3.整改重点隐患问题

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局属各单位人员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的自觉性,对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易引起火灾的部位认真排除隐患,做到“人走断电源、吸烟后断火源”;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对达不到消防安全的必须立即清理和整改,必须按照安全防火标准配备灭火器材;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拉临时电线,乱设临时插座;严禁使用易漏电、短路的电器;禁止在档案室、资料室吸烟;不准在办公楼内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4.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大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传工作,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对农业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普遍的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到位。

2.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督查,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及时上报。局属各单位要对冬防活动开展情况和问题全面总结,于2017年2月27日前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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