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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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外资企业“莆田市凤旺新贸易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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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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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04121-3001-2016-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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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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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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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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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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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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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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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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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商务外资(201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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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外资企业“莆田市凤旺新贸易有限公司”的批复
涵商务外资(2016)17号 签发人:苏文龙
关于同意设立外资企业“莆田市凤旺新贸易
有限公司”的批复
台胞林玉凤女士:
你关于设立外资企业“莆田市凤旺新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你在涵江区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具体批复如下:
一、公司名称:莆田市凤旺新贸易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莆田市涵江区高林街28、32、36号第三层套房。
三、公司投资总额为68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68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全部以外汇出资,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限如期缴清。
四、公司经营范围:鞋、服饰、五金交电、化妆品、保养品批发;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进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公司经营年限:30年。
六、同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七、核准投资者于2016年8月3日签订的公司《章程》。
请据此批复向市商务局领取批准证书,并在领取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
2016年8月3日
抄送: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外管局、莆田海关、商检、区国(地)税局、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