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现公布涵江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审计局公众网站(http://xxgk.putian.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区府路1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3597842)。
一、概述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贯彻《条例》、《办法》规定,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涵江区人民政府《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能充分认识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的重点来抓。2016年,我局按照区财政局有关通知要求,在政府网站和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涵江区审计局2016年预算》、《涵江区审计局2016年决算》。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需求。
(三)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不缺位。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顺工作职能,减少重复作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了《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了制度建设并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严格程序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要求,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通过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违规行为。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把涵江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并充分运用OA审计内网、设置审计意见箱、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在局公众网站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共11条,历年累积政府信息总数1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年度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党建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充分运用政府信息网、OA审计内网、政务公开栏、设置审计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组织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度及历年依申请公开信息累计数量为33条,主要涉及审计法规、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流程、工程造价有关数据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故无办理情况说明;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故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我局本年度未收到各类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平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总结近年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做法,将加强学习宣传,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 | 12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1 | 12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莆田市涵江区审计局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