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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海洋与渔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涵海渔〔2014〕7号
 
涵江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涵江区海洋与渔业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报告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xxgk.putian.gov.cn/Defaulth.aspx)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地址:涵江区涵华东路836弄6号,邮编:351111,电话:0594-6799308,传真:0594-6799303,电子邮箱:pthjhyb@163.com。
一、概述
我局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组织结构建设。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截止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编制工作情况。制定了《涵江区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江区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制定了网上发布信息管理办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承办人具体抓。政府信息上网发布须经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严格审批,方能网上发布。
(四)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涵江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涵政办明电〔2008〕3号)通知要求,完成了《指南》和《目录》初稿修订工作,并于2008年5月份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已按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公开时限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救济制度等相关制度。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在全局范围内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由局领导审查后发布,及时在区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3年我局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领导机构设置1条,强农惠农联动公开3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3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开辟专栏、政务公开栏、现场咨询点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3年度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3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条例》施行后,我局虽然按照《条例》规定及上级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1、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鼓励广大群众及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
2、专职管理与维护人员缺乏。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改进措施
1、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扩大公开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有关方面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同时,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45

207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22

184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23

23

2.不予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3.网上申请数

0

0

4.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涵江区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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