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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经贸局信息公开指南

莆田市涵江区经济贸易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了《莆田市涵江区经济贸易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莆田市涵江区经济贸易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页上查阅《目录》,办公地址:涵江区人民政府3号楼3层区经贸局。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当面受理点:本单位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3597261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单位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3597261;传真号码:0594-3398609;电子邮件:pthjjm@163.com;邮政编码:351111

 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涵江”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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