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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具体地址:莆田市荔城大道1169号,市政府8号楼318)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莆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莆田市荔城大道1169号,市政府8号楼318)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的具体网址为www.ptscz.gov.cn。本机关的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室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694413。

本机关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负责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大道1169号市政府8号楼318;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694413;传真:0594-2689210;电子邮箱:ptsczjyjx@126.com;邮政编码:3511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www.ptscz.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94-2694012,地址:莆田市荔城大道1169号市政府8号楼417,邮编:3511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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