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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涵江区地税局信息公开指南

莆田市涵江区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为了更好地提供地税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涵江区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莆田市涵江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具体地址:涵江区塔桥)查阅咨询。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涵江区地税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机关的主要信息。信息公开目录如下:

(一)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二)规范性文件;

(三)税收工作规划;

(四)税收工作总结;

(五)税收行政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税收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工作动态;

(九)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十)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xxgk.putian.gov.cn)。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请进入涵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putian.gov.cn)查阅。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涵江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3595460。

本机关还将采用信息、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莆田市涵江区地税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4-3595460

传真号码:0594-3595460

电子邮箱:tiandan@sohu.com

通讯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地税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111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94-3595461,地址:涵江区塔桥,邮编:35111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涵江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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