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莆田市物价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综合科(具体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555号)或是到市档案局查阅(具体地址:莆田市建设路839号,电话:2630219)。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莆田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市档案局查阅,具体地址:莆田市建设路839号,电话:2630219)。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putianwj.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莆田市物价局,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799133。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保密部分除外)、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莆田市物价局,办公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555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799133,传真号码:0594-2799133,电子邮箱:ptswj12358@sina.com,邮政编码:351100。 受理程序 (一)提供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www.putianwj.gov.cn)上下载。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ptswj12358@sina.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将告知申请人。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申请要件不完备的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7、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12358,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555号,邮政编码:351100。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
/
其他组织
名 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莆田市物价局信息公开类目代码0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02、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0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0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0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08、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实施情况;0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2、环境保持、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3、城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1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25、工作动态;30、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