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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水文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说明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至20121226日止。本报告可在 “莆田水文网”门户网站(http://www.ptsswj.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水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如下: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海丰中街369号;邮编:351100;电话:2761201;传真:2767206电子邮箱: swzfgk@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眼服务型机关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建立了以蔡伟兴局长为组长,欧文瑞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配备兼职人员1名。二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三是及时更新单位概况、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及领导信息等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具体要求、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措施等。一是坚持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二是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信息公开前,形成了由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批示单》、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的审批程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三是强化保密认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坚持应公开的全面公开,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则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主动公开的信息6条。至201212月止,历年累计公开信息16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2年,本单位主动公开类别为业务类信息类。对各阶段全市的水情通报、水雨情信息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开辟信息公开专栏,通过莆田市政府网上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应公开信息,对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意见箱进行主动公开。2、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本单位通过与市档案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做好纸质文档移交手续,以供群众查阅。3、重要信息直接送达。针对水情通报、预警信息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又具有时效性强的信息,我局在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予以公开的基础上,还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将信息送达至相关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本单位无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单位没有产生由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行为。历年累计数为0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本单位没有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历年累计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档案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与市档案局现行文件利用中心还不够及时,本局将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

168

 

其中:1. 政府网站

6

168

 

2. 政府公报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 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0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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