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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城厢区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指南

莆田市城厢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莆田市城厢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科技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工作动态;

政府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局主要通过莆田城厢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chengxiang.gov.cn。此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 

2、会议、文件。

(三)公开时限 

以本局名义发布及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局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莆田市城厢区科技局。 

    咨询电话:2692514,传真号码:2670206,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办公大楼,邮政编码:351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城厢区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申请的办理步骤 

     1、 审查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 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本局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本局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提供信息 

    若本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根据《办法》,本局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本局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城厢区科技局

                                  200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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