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人性化管理,及时规范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数据统计贯穿全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呈现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城厢区安监局,Email:cxqajj@163.com,联系电话:0594-2656133。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我局暂无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局暂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信息公开。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局暂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信息公开。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信息公开文件范围进行了一定的扩大,把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发布作为重点,及时有效发布此类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政府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为载体,在网站发布我局咨询电话,方便广大群众查询我局政务信息。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办公室和综合股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答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统计及分析。三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所有人都明确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4条。 我局信息公开以门户网站形式为主。信息公开透明,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1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我局在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的同时,积极寻找与上级要求的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真解决,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地引向深入。 1、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虚心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基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开的有形式、新方法和新路子,使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间、管理、监督等不断达到统一和规范。 3、继续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安监队伍的形象建设,扎实有效地做好明年及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城厢区安监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办公室处(办公地址:城厢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或是到区档案局查阅(办公地址:城厢区政府办公大楼7楼)。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当面受理点公开形式。本局当面受理点: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656133。 本局还将采用简报、媒体、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城厢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94-2656133;传真号码:0594-2686711;电子邮件:cxqajj@163.com;邮政编码:351100。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信息,本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对于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位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的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示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附表(见附件1)
二○一二年元月九日
附件1: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4 | 其中:1.政府公报 | 条 | 0 | 2.政府网站 | 条 | 77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0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0 |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 人次 | 0 |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 件次 | 0 |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71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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