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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文件

 

 

莆城公综〔2016〕14号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5]29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城厢公安公众服务网(www. fjptcx110.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603699)

一、概述

2015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实际,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规范文件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通过全局共努力,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依托“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挂靠分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和审核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警种、部门要转变观念,切实树立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避免应公开信息迟报、漏报等问题,确保及时准确公布相关信息。

()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市公安局相关文件通知精神,依照《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举报调查、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在公开的内容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各类信息公开属性。在日常发文登记审核中专门增加一道“公开办审核”流程,根据公文处理的流程,逐级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审核,确保不法发生失密、泄密问题,又能及时更新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文件。同时,每月根据文印室备案情况,对当月所有成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应公开未公开文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并不留死角。一年来,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季度统计和年度报告等工作,没有发生迟报、漏报、失密、泄密等问题,所有公开上网文件都按规定程序送交区档案局供群众查阅。

()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按照《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城厢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明确界定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动态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裁决、办事公开事项、投诉举报、便民服务措施等可公开类别,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以公开。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途径,分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明确网站各栏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在公安要闻、公示公告、法律法规、警情动态专栏、警务公开专栏、网上服务大厅和警民互动专栏等栏目,发布图文信息近千条,受理各类咨询、举报、意见和建议近百件,极大地提升了信息公开水平。同时,分局还采取报纸、警务信息公开栏、社区民警下社区、组织大型法制宣传和服务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分局在“城厢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将纸质文件及公开目录报送区“公开办”、区档案局。截至20151231日,分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文件45份,历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文件241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同时,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而是把侧重点放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公布公安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二是突出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警、发生和处置情况信息的公开;三是分局面向社会发布的有关通知、协查等;四是市民感兴趣的公安工作情况;五是案例分析、治安防范宣传、警方提示等。分局在通过电视、电台及报刊等媒介上发布最新破案情况及案件动态,并辅以防范提示,使社会各界群众及时了解辖区治安状况和公安机关工作情况,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积极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分局未收到书面或以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分局没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分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行政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明显的进步,但是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既与公众密切相关,又涉及公安工作的保密要求,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二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不够,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点击率不高,依申请公开数依然为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通过宣传,使辖区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二是完善工作规范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接待、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用语和处理程序。三深化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分局与市局公开的相对应的规范性文件和分局新发布的文件,及时增补更新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20161月14日 

    (联系人:林晓亮  联系电话:0594-2603699)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

24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书

45

24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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