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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城厢区国土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莆田市城厢国土资源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城厢区国土资源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区国土资源分局编制了《城厢区国土资源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指南》发放点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请参照本局编制的《城厢区国土资源分局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公告栏的形式进行公开。具体为以下三种公开方式:

    (一)一楼大厅宣传栏

    (二)便民资料;

    (三)热线电话:2694970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按《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要求,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接受申请地址为莆田市文献西路1193号,邮编为351100,接受申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电话:2694970

传真:2679556,

  ●提出申请

  向本局提出申请的,请填写《城厢区国土资源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若不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收费标准

 本局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将按照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监督方式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  监督电话:2697817

地址:莆田市文献西路1193号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规定》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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