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城厢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区交通局办公室是全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交通项目建设情况;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区政府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区交通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4 -2690412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