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海事局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5年莆田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莆田海事局在福建海事局正确领导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以“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为统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海事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质量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莆田海事局”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作用,改版更新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组织机构图、资讯电话、求助电话、局长信箱等,其中通过网上局长信箱、船员热线等互动栏目,全年共接受信件6件(含信访件、外网局长信箱和转办12345专线)。
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服务对象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管理对象切身利益、事关海事管理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还通过政务大厅、电子触摸屏、印制各种宣传手册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推进事权公开。认真梳理本级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审批主体、审批层级、职责权限等内容,建立两级海事机构“权力清单”,做好动态更新和对外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重新修订了《莆田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及时将上级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征、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项目等便民、惠民措施,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开公告,第一时间宣贯到辖区航运企业和服务机构,督促上级惠民利民的措施落实到位,惠及船东、船员和行政相对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数量。据统计,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3条,已累计公布信息3966条,保障了公民大众知情权。
(二)主要类别。我局信息公开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和基本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行政许可事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材料目录;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行政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程序;行政诉讼、复议的渠道;辖区通航环境信息;海上搜救、防抗台风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形式。一是信息化载体公开。通过海事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申报系统、政务大厅触摸屏、查询电脑、液晶显示屏、VHF话台等载体公开。二是新闻媒介公开。网络媒体和纸质媒体、地方媒体和行业媒体、平面媒体和电视媒体相结合,在中新社、新华网、中国水运报、地方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公开具有影响力的海事信息。三是传统媒介公开。在各政务窗口放置海事信息资料、法规汇编、办事指南、宣传材料、海事公告及向相对人送达通知书、告知书等方式公开,便于相对人知晓和监督。四是行政执法公开。通过落实执法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政务公开制等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执法资格信息,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公开执法监督电话。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份,按要求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发生收费,相应地无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能按要求公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取消免除部分涉企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以及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特别是各服务窗口还需要提供面向管理相对人的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方式。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办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三化建设”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相对人为宗旨,改进本局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
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兄弟海事局之间政府信息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七、年度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103 | 3966 |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2 | 3966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1 | 1 |
2.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 / |
2.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 |
3.网上申请数 | 条 | / | / |
4.信函申请数 | 条 | 1 | 1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 |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