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2011〕86号)的通知要求,现对莆田海事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予以主动公开,有任何问题及疑问请及时与我局有关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94-2597928。
一、政府信息公开概况
2011年以来,莆田海事局在福建海事局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海西意见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扎实履职,规范执法,确保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在围绕中心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提案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增强信息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采取了多项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海事系统政务窗口建设、规范海事执法行为和保证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狠抓执行,确保落实,实现了该公开的均能按要求及时公开,打造了“阳光海事”。主要成效如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工作小组。为扎实推进莆田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海事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莆田海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根据《莆田海事局办公室岗位职责分工》,指定局办公室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的机构,指定专兼职负责人一人,负责具体开展工作;建立局属各部门联络员队伍,指导各部门联络员及时公布需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持续落实海事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根据《福建海事局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行政许可类)》及港口建设费征收等内容的调整情况,结合实际,修订印发了《莆田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2011年版),由职能部门依照公开目录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客观、准确公开;同时,于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我局均能实现公开,例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贯彻执行船舶防污条例等。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写作作为专项工作之一列入《莆田海事局2011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实行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根据《莆田海事局目标管理责任督察办法》和《莆田海事局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督查,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体系管理,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容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局内外部网站、福建海事局内外部网站、国家海事局内外部网站、莆田市政府网站以及莆田晚报、湄洲日报、中国水运报等多种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海事政务信息;在莆田市政府广场的政府信息公开栏开设海事版块,专门公开海事政务信息;认真落实海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及时领取和发放《福建海事公告》,便于相对人及时知悉相关信息;聘请社会政风行风廉政监督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布服务承诺,大力推进“阳光海事”建设;在局政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在基层各海事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便民服务台、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通过在各政务窗口放置海事信息资料、海事公告、新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等,将我局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责,收费项目、收费许可、受理项目、廉政告示及监督电话给予公开,便于相对人知悉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年以来,我局制作或获取的海事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02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9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638条。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有: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报刊广播电视公开、电子显示屏公开、档案馆查公开等便民渠道,同时,我局还利用船舶进港签证、执法人员上船安检、现场执法等时机,及时向行政相对人、船公司、码头业主、船员宣传莆田海事主要业务、海上应急救助、季节性安全防范等海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水上交通安全和海上防污染意识。如,在安全生产月宣传中,我局除了参加莆田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外,还组织各海事处参加了当地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海上交通安全宣传单900多份,加深了社会公众对海事工作的了解及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了“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海上防污染形势的持续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到目前,我局尚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于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相对人,在符合保密要求的情况下,均会给予免费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受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执法案件而受到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情况
由于今天莆田海事局外部网站改版升级而暂停几个月,同时,网站运行后又因不稳定等原因,导致今年我局通过莆田海事局外网公开的信息较少。对此,我局正在与网页设计商沟通,争取尽快恢复网站正常功能,确保政务信息能通过我局网站对外公开。
七、附表
《莆田海事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据》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02 | 356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702 | 356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