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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的要求设立的,目的是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热诚欢迎您的参与。
 莆田海事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270号)的要求,莆田海事局对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地梳理,对201211日至2012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并按规定予以网站主动公开,有任何问题及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责任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94-2519506

一、概述

2012年,莆田海事局在福建海事局和莆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以建设“四型海事”为载体,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海事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上级系列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增强信息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采取了多项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海事系统政务窗口建设、规范海事执法行为、保证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狠抓执行,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有效开展,打造了“阳光海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一是调整工作小组。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我局今年人事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根据《莆田海事局政务公开指南》,指定局办公室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工作的机构,指定兼职人员两人,负责具体开展工作;建立部门联络员队伍,指导各业务部门联络员及时公布需主动公开的方案、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结果等,确保工作及时、主动、高效。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莆田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编发《莆田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1年)》,对2011年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汇总、编辑,形成目录,方便公众查询;按照要求每季度向莆田市政府报送一次《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与对申请的答复总数、行政复议等情况及时、完整地汇总市政府,为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莆田海事局海事综合管理体系首次内审和修订改版工作,对海事信息公开工作须知和保密管理工作须知进行完善,确保了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有效。二是完善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硬件设备。结合海事政务窗口建设和海事处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全局系统政务窗口基础设施和配套硬件的建设,升级触摸屏功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方便行政相对人对海事信息的查询和业务办理。三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强化局内外网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调整栏目设置,确保行业信息公开及时;深化网上政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船员业务网上申报,简化船舶船员业务办理手续,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增加公开力度,同时设置网上办事、建立公众评议留言类栏目,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参与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一是加强目标管理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之一列入《莆田海事局2012年度机关各处室和海事处目标任务分解表》,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推行情况、考核标准、任务完成时限和达到目的,切实加以强化。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根据《莆田海事局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力度,特别是在季度,由局领导带队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增强考核的实效性和主动性,并对目标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和本局“全员教育培训巩固年”活动,多次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和法制员宣传贯彻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内容,确保上级指示在我局得到及时贯彻落实。四是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并明确了保密的责任分工和监督机制;加强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泄密事件;多渠道加强保密知识教育,邀请市保密局主要领导做关于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我局制作或获取的海事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7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2012年,我局不断扩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是通过莆田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和国家海事局内外部网站,莆田市政府网站以及湄洲日报、莆田晚报、中国水运报等多种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海事政府信息。二是认真落实海事行政执法公示制,及时发放《福建海事公告》,便于相对人及时知悉相关信息。在局政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台、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通过在各政务窗口放置海事信息资料、海事公告、新法律法规、宣传材料等,将我局的机构设置、基本职责、收费项目、收费许可、受理项目、廉政告示及监督电话给予公开,便于相对人知晓和监督。三是利用船舶进港签证、执法人员上船安检、一线人员现场执法等时间,及时向行政相对人、船公司、码头业主、船员宣传莆田海事主要业务、海上应急救助、季节性安全防范等海上安全知识,提高社会水上交通安全和海上防污染意识四是聘请社会政风行风廉政监督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服务承诺,大力推进“阳光海事”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到目前,我局尚未接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无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受本局外网网页条件限制,外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需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前瞻性有待加强。

对此,我局2013年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理解,加强与福建海事局和莆田市相关部门的联系,提高对工作的处理能力;进一步更新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设备及内容,使行政相对人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查询和办理业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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