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质检总局、福建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概 述
按照规定要求,本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落实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了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程序,保障规范运行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内容、形式以及程序,着重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做到在法定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7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发布程序相结合,规定文件起草部门在拟稿时提出“主动公开”、“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发布,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效率。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平台安全稳固
为保障公众对出入境检验检疫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积极探索多种渠道,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结合检疫检查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和成效,撰写年度报告,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责任落实。将各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每月由办公室统计当月各处室报送信息情况,并报绩效考评备案。在平台安全稳定性保障方面,我局加强管理,加强监控,加强联动,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平台安全稳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201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7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通过网站公开人事信息7条,通知公告50条,法律法规39条,计划公报2条,疫情通报6。通过其他形式公开223条。
(二)公开形式
除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我局还通过报检大厅的宣传栏、触摸屏等信息查阅场所对外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有关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二)减免情况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新的外网信息管理办法,认真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作,同时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