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本《指南》。
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机构,负责本中心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设置、职能和工作规则。
2、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能。
3、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
4、受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称。
5、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的查询服务。
6、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
7、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财务报告。
8、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
9 、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公布(网址为 http://www.ptgjj.com/)
(二)公开形式
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网”公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为 http://www.ptgjj.com/ )。此外,还将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 、登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网”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 、在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 办公地点设立信息公开 栏、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报刊、广播、电视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一)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咨询电话: 0594 — 12329
投诉电话: 0594 — 12329
传真号码: 0594 — 2219333
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南路
邮政编码: 351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网”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本《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申请表》)。
2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 、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